申请多个博士被录取?
这个情况是存在的,因为某些专业(如教育学、心理学等)的博士是实行“申请-审核”制,而不是“考试选拔”制。 “申请-审核”制的特点就在于对申请人先进行材料审核,然后再确定是否安排面试或笔试。在材料审核阶段如果导师看到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为具有可行性,则直接录取;反之,即使报考该导师的学生很多,复试分数线非常高,只要你的申请材料通过了导师那一关,同样可以录取。 当然,这种体制有利有弊。利在于给了很多不是那么优秀却与导师研究方向匹配的人一个读博的机会;弊在于可能会让一些真正优秀且与导师研究方向匹配的人丢失读博机会。由于目前大多数学校采取的都是考试选拔制,所以会存在这样的弊端。
另外,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不是所有学校所有专业的博士都是实行“申请-审核”制的。一般来说,作为非双一流高校和双非一本的大学,绝大多数的专业都是采取考试选拔制,只是个别专业实施“申请-审核”制。而双一流高校的大部分专业则是实行“申请-审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