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移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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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申请人不需要一直呆在移民局等待拿身份,可以在国内等待或者继续留美工作学习; 随着美国政策的变化以及申请者对申请流程的了解,现在除了极少数的情况需要申请人赴美参加面试或I-797表格的领取外,大多数的申请都可以实现远程审理、无需申请人主动前往使馆进行面的评估! 例如:

1.申请人如果属于跨国公司高管/高级管理人员(L1)签证类别,并且满足相应条件的话,是可以实现签证免签入境,在美待满2年后直接申请绿卡的,整个流程即可称为“连续移民” 简单来说就是申请L1签证→在美国中转→申请转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申请人是持非移民签证入境,且是中转状态,所以这期间是受限制的,不能随意离境,否则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当然对于符合“连续移民”条件的申请者来说,这部分风险是不存在的。

2.申请人如果属于创新创业者(EB5),并且符合项目的申请条件,是可以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拿到美国人身份的,同样可以实现“连续移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通过这种类型签证可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是申请人的国家未必可以享受到该福利——因为美国各个州对于移民的接纳程度不同,比如加州就允许已经移民的美国公民回到中国继续发展事业而不影响其国籍和绿卡的身份。 但其他州可能会采取较严格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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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年内累计居住一年。根据出入境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连续五年内累计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申请在该国定居。一年必须连续计算,包括12个月或365天,但事实上,定居国家为了留住人才,一年的规定可以有非常灵活的变通。

在美国申请绿卡有特殊规定,即在取得绿卡5年后(实际居住2年半,每年180天),可申请入籍。在有些州,申请人必须在该州取得居民身份证1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美国的绿卡持有人可以在美国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享受美国公民的福利待遇。只有在美国境外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美国移民局才会认为持绿卡者有放弃美国居留权的意图。在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后,如不到美国接受调查或不向移民局解释正当理由,其绿卡就会失效并失去在美国居留的永久权利,但仍可申请回美证(SB-1)返回美国,在获得回美证期间不中断其在美国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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