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是什么制度国家?
西班牙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就是英国的变种。 国内行政权力分属总统(象征性)和内阁(实际执行)。
总统由人民直接投票产生,但总统没有实质的权力,只是具有礼仪性质的“国家元首”。实际上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由国会组成的内阁。
议会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议会制定法律,批准财政预算。 内阁代表国家实施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司法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机关之外。 西班牙有完整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体系,这些机构之间划分明确,彼此制衡。虽然理论上来讲立法权在议会手里,但实际上政府的提议往往更能得到体现。司法机关独立运行,不受其他权力机构的干涉。
作为西方政治体系的一部分,西式的民主也存在着固有的弊端——选民总是倾向于把票投给一个所谓的“胜利者”,从而让一个政党长期掌握执政权,导致另外一些党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寡头政治。这种政治体制上的不平衡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西班牙国内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北部地区工业发达,南部地区仍然是传统的农业区;语言上也存在明显分歧,加泰罗尼亚等南方省份通行拉丁语系,而北部省份通用日耳曼语系。由于历史原因,南部的经济落后和北部的发达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贫困现象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