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量超过清单如何签证?
1.土方的计量一般采用体积计量,由于土方开挖与回填的计量规则有所不同,因此必须明确区分挖、填方量的划分界限以及不同情况下的计量规则; 2.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凡放坡、台阶、机械开挖至天然基岩面以上的工程量为挖方,机械挖至天然基岩面上30cm以内的土石方为挖方,其余为挖方;基础开挖及回填的土石方均为挖方或填方。因此可以认为,清单中“土石方工程”项目中的挖方是指人工或机械挖到的天然土层的体积,不包括放坡和台阶体积;清单中“土石方工程”项目下的挖方与填方的划分以是否机械挖土为准;
4.对于基坑支护结构,如果其造价占土建工程的比重较大时,则应单独列出清单项并计算工程量,否则可将此项计入主体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中。 对于基坑支护结构的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底面面积乘深度计算。 当基坑支护结构的工程造价较高且所占土建工程造价的比例较大时应单列清单项目,并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量 V=A×H(m2) 当基坑支护结构的工程造价较低且所占土建工程造价的比例不大时不列入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基坑支护结构的工程量应根据施工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底面积乘以坑深以立方米计算
5.桩基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建筑工程中所占工程量比较大,其施工工艺也比较复杂。一般来说,桩主要分为预制桩和现场灌注桩两大类,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成孔方法的不同。 在清单报价模式推广前大部分地区的招标文件中都给出了相应定额子目的单价或综合单价,清单报价模式实施后,虽然清单计价规范对清单的编制作了详细规定,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业主或咨询单位去解决,这就需要业主或咨询单位依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加以补充和完善。如在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版)中没有桩基工程内容的前提下,为了实现清单的综合计量,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