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绿卡还能办签证吗?

明与彤明与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你被吊销了美国居民身份,但是你是以非移民的身份进美国的(比如旅游、探亲,或者工作),那你的这种情况叫adjudicated in absence of applicant(A-B-). 这种情况下你不用去移民局面谈,直接递交申请就可以了。因为移民法规定,当你不在场的情况下要给你定罪是有条件的,只有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人在国外并且没有违法,否则不能把你定犯罪。所以只要你能提供自己在那个时间不在美国的证明就可以。

如果是在美国境内申请的签证种类,你可以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在国内申请的话就是B1/B2 visa reapplication, 但是由于你不是以移民的身份回美国的,所以在面谈的时候会有些难度。 如果是在美国境外申请的签证种类(比如学生签证Student Visa, 或者旅游探亲签证等等),你就需要重新申请新签证了。 因为你在面签的时候会被以移民审查的形式对待的。 如果你是以移民身份去的而美国又拒了你,那你就在移民法里被称为Deportable alien,也叫a removable person. 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821请求暂缓驱逐,然后移民局会跟你面谈,决定你是否会被驱逐出境还是能够申请到永久居民的绿卡。

至于你说的签证费用的事情呢,我不是很明白你要问什么。 你在申请美国签证的时候除了护照,还需要有支持性材料来支持你拿到的邀请函(如果是访问学者就需要有导师给你的邀请函,留学的就需要有学校给的offer和入学通知书之类的文件)以及申请的理由合法合理。 至于那些说让楼主找律师的其实根本就没理解楼主的处境。

优质答主

美国移民局 ,也就是CSA(公民和移民服务局)不是那么蠢的。。。 CSA是负责发放绿卡和其他非移民类签证申请的。但如果是申请难民,寻求政治庇护或者H-1B、L-1A/L-1B等类型的移民或非移民工作类的签证的话,需要联系其他的部门来处理他们的申请事宜——比如说劳工部(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或者国务院(Diplomatic Security Service) 。而移民局本身没有对难民和政治庇护进行处理的权限,因此也没有权力吊销绿卡.....因为申请人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了难民庇护的申请手续了。 以上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