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拥有2个美国签证吗?
1. 首先,根据美国的移民法规定,没有所谓多次赴美的签证这种签证类型;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也从来没有“拒签次数”这一项材料或理由的考核(这是很多移民中介和留学咨询机构用来吓唬人的招数)。
2. 如果申请人有赴美旅行的计划,并且符合所持签证类型的申请条件的话,就可以多次赴美的。只要每次入境的理由与上次相同即可,不会存在一个入境一次就被记录一次的情况。
3. 举例来说,如果A先生持F-1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大学读书,在毕业之后申请到H-1B工作签证。他可以用这个H-1B签证再入境美国继续他的工作直至拿到绿卡为止。整个过程都不会被美国政府视为两次不同的入境记录。
4. 但是如果是B女士持有J-1访问学者签证来留学,她可以在访问结束后申请到美国定居。但是由于她是通过移民类签证入境的,那么这次的经历将会被视为两次不同的入境记录。因为J-1是美国政府给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的美国签证,而B女士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永久居住的I-130移民签证。所以,当C先生再次为同样目的是取得绿卡的她递交移民申请材料时,移民局可能会要求提供她上一次入境的原因以及本次入境的目的,以此来判断她是否有移民倾向——尽管这看似很荒唐,但是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5. 因此,答案很简单了。如果你只拥有旅游/商务/探亲访友等非移民签证,那么你是不能长期留在美国的。但如果你能拿到移民签证,或者至少是有一次以上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并在美居留的经验,那么你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了。至于你之前有没有被拒过、拒签原因等等都不影响你的第二次乃至N次赴美之旅。
6. 在实际案例中,不乏有很多在美留学生因学业结束而不得不回国的,又因各种原因无法再回到学校办理延期手续,结果变成了黑户,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当然也有很多人是通过非法手段留美的。对于这些人,他们实际上已经拥有了多次赴美纪录。只不过当他们要离开美国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麻烦而已。
7. 最后补充一点,我所说的“多次赴美”只是指“多次持某种签证赴美”而不是“多次入境美国”的意思。比如一个公民用护照从欧洲过境去加拿大再回到美国本土是没有问题的——这三次入境都算是他的正常出入境记录——然而,虽然他在北美境内一共飞了三次,但这并不能使他成为“往返于北美的常客”。只有他能用同样的护照在北美呆上三个月,才能被称为“往返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