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怎么转寄材料?
最近帮朋友咨询转寄材料的事情,因此特意去调查了一下。 先简单介绍背景知识。在日本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直接向日本政府提交申请书(简称“官报”)或者委托代理事务所办理(简称“代报”)。官报的审批过程是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作出授权决定;而代报则一般是申请人在代理人指导下制作申请文件,由代理人向日本专利局申请授予专利权。由于代报通常是由专业人士指导操作的,所以授权率比官报要高一些,但是成本也更高。
在代理行业内,一般将官报称为“自申”或者“自营”,而将代报称为“他申”。 此次要说的转寄材料,指的就是他从国内通过快递邮寄给日本专利局的说明书等文件。
根据日本专利法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采用纸质文件形式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再由该局依法通知日本专利局进行受理和审查。也就是说,国内的申请人必须将申请材料交送到中国专利局,才能启动日方的专利程序。 中国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后,会将其经翻译软件自动翻译成英文后再上传到全球专利数据库中进行公开,同时国内相关部门会进行专利申请的受理与备案手续。 不过,国内申请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宜。专利代理机构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接受申请人委托,并提供专利法律和相关知识的机构。
有了专利代理机构,就省去了申请人自己编写申请文件的麻烦事,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专利法律知识及语言交流服务,让专利申报更为顺畅。 根据我国《专利代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转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明文件不符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 (二)未经专利代理机构许可,个人直接将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 所以,只要找对了代理机构,转接材料这一事项可以说是“无脑高效”。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我国目前的专利代理行业中,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代理机构。这些代理机构往往不具备专利代理机构许可证书或分公司经营许可证书,其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利法律培训,因此向这样一个“非正规军”提交专利申请,风险还是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