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有国王吗?
澳大利亚是一个共和制国家,但澳洲的“元首”并不是英国女王,而是澳大利亚总督。 《1986年宪法》第2条: “英皇以澳大利亚总督和驻澳盟军最高统帅的名义统治澳大利亚;当英皇以澳大利亚总督和驻澳盟军的名义时,应受尊重。”(第二条规定了国家元首,但不是固定的国家元首,因为英皇是许多国家的元首,所以这里指的元首不是具体的一个人)
第35条: “在下列情况下,英皇根据总理的建议并征得议会中过半数成员的同意,可以任命总督:…… (b) 在州立法机关产生分歧或不能产生时(参见第七条),或在总督认为必要时;(c) 当参议院或众议院解散或其成员经裁定丧失资格时(参看第九章);(d) 当议会的任一院未能在规定日期前举行会议时(见第十一条)。
注:这里的英皇是指英国的君主,而不是指伊丽莎白二世。由于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共和制,所以事实上已经没有国王了(当然,法律上还是有一些遗留的问题需要解决)。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成员国,澳大利亚国王指英国国王或女王在澳大利亚的称号。现任君主为伊丽莎白二世,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国王的权力由总督作为代表在澳大利亚行使。
澳大利亚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澳大利亚国王并不实行个人统治。君主的职能受成文和不成文的惯例和传统限制。总督的权力亦受总督法约束。澳大利亚国王,或国王的代理,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由总督代表澳大利亚国王在议会和政府间发挥调停和介入的作用。(例如,如果下议员在众议院被反对党取得多数时仍继续任职,总督将作出回应,要求下议员在短期内建议由澳大利亚国王解散议会)这种权力很少行使。
除了很少的例外情况,行使澳大利亚国王的权力只是形式,这些权力实际上是根据政府的意思行使的。澳大利亚国王或总督,基于建议,有权作出决定,授子骑士勋章、爵位、荣誉和勋衔。澳大利亚国王必须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以使成为法律。澳大利亚国王,或其在澳大利亚的代表,有权行使对文官和军事人员的生杀予夺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