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国法律博士要多少?
美国的法学院大多由本科和研究生院组成,有J.D.( Juris Doctor 法学博士)和LL.M.( Master of Laws 法律硕士)两个项目,有的法学院还会有S.J.D.(Scientific Jurist Doctor 科学法医学博士)、M.C.L./M.R.P.( 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比较法硕士)等更小众的项目。 在申请这些项目时,一般要求申请者具有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部分项目的录取者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甚至拥有律师资格。 J.D.是大多数学生的第一选择,这个项目的录取者一般都具备本科学士学位且为非法本法硕。以T14为例,一般从大二开始准备,GPA不低于3.5,托福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在申请阶段能够拿到不错的offer。 LLM相对少有人选,因为这个项目一般只能给两年以内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拥有一定法律职业经历的人提供机会。
除了上述两种普遍的申请项目外,一些法学院还会提供特殊的项目供学生们选择,比如给有一定法律背景的学生提供的SJD项目、给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职场人准备的MCLE项目和给非美国人但希望在美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国际学生设置的LLP项目等等。这些项目的申请要求和一般条件基本相同,只是录取人数会较少,对申请者各方面的要求也会更高。 那读完以上的项目,同学们就可以拿到相应的学位证书啦!但是是不是读完书就能找到工作了呢?其实也不见得如此美好~因为美国整体的就业环境对于外国毕业生来说并不友好。虽然各大律所在招聘时将优先选取美国本土或加拿大的法学院毕业生,但并不代表着其他国家毕业的申请人就一定会被刷下来。一般来说,除却英国、香港以及新加坡的顶尖名校,其他亚洲国家毕业的申请人会被优先考虑,而欧洲国家的申请人则相对难一些。
如果顺利拿到了offer,一般会有以下三种入职方式: 以Associate的身份入职——即成为合作律所的全职员工,享有一定的员工福利; 但这样也意味着未来辞职时会比较困难,而且跳槽也会不太容易。 以Lateral Partner的方式入职——即成为了该律所的合伙人,直接与律所签订合约,但这种方式对留学生而言几乎不存在。 因为美国实行的是Licensed to practice 的制度,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了该州bar的考试才能正式执业,而参加考试的必要条件就是要在该国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