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归化对日语有什么要求?
1.日籍华人申请归化的条件 (一)居住在本府有住所,或在本州、府内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无国籍状态持续一年以上; ②无国籍状态持续三年以上且年满二十五岁; ③无国籍状态持续五年以上且年龄不限。 (二)在中国大陆出生且原为日本国民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者。
2.日语能力要求 具备足以进行日常沟通交流的日语能力。
3.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国籍变更申请书”及照片。
(二)申请人持有的护照。
(三)申请人身份证或军人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五)上述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
4.办理程序
(一)由申请人本人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登记备案并签发《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
(三)申请人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四)在境外所持护照签发地为江苏的公民归国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可向我驻外使领馆、办事处申请,也可回国后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