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绿卡就是中国人了吗?
绿卡是什么 “绿卡”,全名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签发、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证明。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即拥有在中国境内的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持该证件者,可免除了签证限制,在内地和香港、澳门范围内自由往来;并可在境外居住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取得学位或资质证书。 2013年4月1日起,中国政府开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人士发放电子版本的绿卡——R字护照。相比以前的纸版绿卡,新版的电码防伪技术有了很大提升。
办理条件 根据国籍法和出入境管理条例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一)在中国定居的; (二)被中国雇主派遣回国工作的; (三)经批准办理家庭团聚居留手续的。 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的工作属于国家规定的工种目录范围; (二)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且单位具备用工资格; (四)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 (五)无犯罪记录或者治安拘留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 (一)不能证明本人身份不明的; (二)不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
申请材料(以北京地区为例) 1.有效护照原件; 2.有效签证(或者落地签)凭证复印件及签证所属国驻华使馆出具的认证文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 4.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再婚证明); 6.子女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7.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8.毕业证、学位证(在职教育需要提供毕业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体检表原件(须印有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检测人姓名和签字); (注:以上资料需递交原件和相应份数的复印件,由本人到受理机构现场提交,如需代办则还需准备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本人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凡属复印件的,如护照、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必须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面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符号,同时加盖印章。
2.户口簿上的记载内容应与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一致;如有差异,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3.凡中文外文名的申请者,应提供翻译件并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