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韩国签证在哪里办理流程?
2018年4月最新政策 韩国驻华使领馆在北京、上海和沈阳设立了3个签证中心,同时接受申请及领取手续,但具体事宜还需咨询所属领区。目前厦门口岸已划归广州领区管辖(原隶属福州领区) 办理材料与以往基本相同,只是提交途径改变了!不再需要送到使馆或领馆,而是自行送至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 所需材料如下:
一、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普通护照;若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若护照为集体护照,需提供第一页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三、户口簿所有页复印件 如果持有中国户籍的申请人户口不在一起,必须双方都提供户口簿,请提供全本所有的复印页(包括封面) 如为集体户口,除提供首页之外,还需将本人所在页复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近期证件照两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五、签证申请表 由使馆指定的旅行社统一印制并出售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企业单位需要提供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提供社团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单位简介 需中文打印,加盖公司章 八、经济担保书原件 九、在职证明原件 需用专用单位信笺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丈夫或妻子的户口本整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结婚证复印件 十二、个人资产证明 中方财产: 房产证复印件、车产复印件、存单/存折复印件等能体现中方向韩方支付能力的资产证明 外方财产: 在韩国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韩国当地房产、汽车等其他有价证券 十三、行程安排表 十四、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其他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