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有什么城市?
伦敦(London),大伦敦行政区的行政中心,英国英格兰东南部城市,面积1572平方公里。全市人口约1100万(2014年),市内共有35个城区,分为12个自治市镇和23个非自治市镇;由伦敦市(City of London)和伦敦外部5个郊区(outer London boroughs)所组成,隶属大伦敦行政首都新区、伦敦都市自治市、汉普斯特德利都市自治市和瑞辛顿市政特区。伦敦市是英国最富有的区域性行政中心,亦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人口稠密值高达5723人/km2(北京常住人口1102.9万人,而面积仅为北京的1/8)。根据欧洲议会的公布,在伦敦居住了许多来自欧盟其他国家的居民,根据2001年的人口普查,有99.6%在伦敦工作或居住的人会说英语。市内最主要的街道是中央线,长约10公里。
19世纪末,伦敦形成了以其为中心的包含18个周边城市(即外伦敦)的“大伦敦”概念。20世纪60年代,为应对全球化和拥挤的城市人口,“大伦敦”概念进一步扩展。自伦敦市政府1998年改革后,“大伦敦”概念包括35个区(伦敦外12个市区和23个非市区)。位于伦敦西北部贝克斯利(Bexley)的南部,东伦敦的索罗思(Thorndon)和纽汉姆(Newham),哈丁豪(Hardingn)和斯格迪恩(Squiren)等郊区正面对城市西敏寺。
伦敦共有12个自治市镇和23个非自治市镇,其中市镇的规模根据其建立法(Regional Town and City Government Act 1972)确定,非自治市镇则根据非自治市镇法(Non-metropolitan District Councils Acts)建立。在12个自治市镇中,有3个规模较大被称作“大型自治市镇”(Large Municipal Authorites),其余9个则被称为“较小自治市镇”(Smaller Municipal Authorities)。
伦敦以外5个郊区自1965年起有2人组成的大伦敦议会(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管理,包括:金史密斯(Goldsmith)(1965-1981)、托特纳姆(Trentrama)(1965-1981)、沃克斯豪(Vauxhall)(1965-1971)、沃尔瑟姆(Waltham)(1965-1971)和巴金(Barking)(1965-1971)。1970年,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成立。1981年金史密斯、托特纳姆、沃克斯豪、沃尔瑟姆和巴金5个地方选区从大伦敦议会分立,各成立自己的地方政府(LGA)。大伦敦议会遂将管辖范围限制于伦敦金融区和12个自治市镇。此后,大伦敦议会与伦敦高等法院(Royal Courts of Justice)分居新落成的大伦敦行政中心(Great-London Authority,现改为萨里郡议会中心)。
自从1870年伦敦大学成立之后,许多新的科研机构也相继在伦敦落户,其中包括世界顶级高校大学和众多世界级科研机构。伦敦还云集了世界上众多的饭店、饭店公寓,酒吧、俱乐部、语言学校等,多达数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