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是b2吗?
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B1/B2是访问签证(Visitor VISA)的俗称.其中: 1、B1是美国访问商务签证,B2是美国访问度假签证 B2是入境目的的分类,B1/B2可以理解为同一类型下的两种不同用途。 商务为目的的可以称为B1,度假,探亲,就医等为目的的可以称为B2。 所以你的问题是“是否”而不是“就是”B1/B2 如果你申请的是移民签证,那就是Immigrant Visa, I-485表中的A类签证,入境后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如果申请的是非移民签证,那就应该是Non-immigrant Visa,包括B1和B2,以及其他各种非移民签证: F1学生签证 F2家属签证 M1学生培训签证 M2学生实习 R1宗教工作者 L1,L2 跨国公司经理和家属 J1,J2 交流访问者计划 O1,O2,P1,P2,Q1,Q2 杰出人才 和 运动员职员 C1 过境签证 E1,E2 以贸易往来者的身份进入美国 A1,A3 外交官员及其亲属 TS1~TS6 美国联邦政府官员及雇员签证 H1,H2,H3,H4 工作签证 TN 驻美使,领馆官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NAFTA visa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证 (加拿大,墨西哥公民) C4 外国政府使,领,团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 G1,G2,G3,G4 境外美国政府人员及其随行人身入境签证 SS1~SS4 中立国移民入境签证 IT 来美投资移民签证 S1~S5 小学校长或教师来美签证 这些签证在I-485表的A类别中都有注明,而B1,B2则没有具体分类了,它们只是被放在表格的D区域作为非移民临时访客签。 D1是入境时的签证(Entry permission),D2是在美国的延期许可(Extension of stay);这两个都是在I-94卡上的。 D2又分D2E和D2L两种,前者是给已经在美的短期访客延期用的,后者则是给来美进行短期培训的学者,学生以及来美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使用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中国申请人来说,B1/B2才是我们申请的常规签证,它涵盖了大部分的非移民签证。而且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B1/B2并没有限定为商务或者度假的目的,所以很多人就认为,B1/B2应该是一种通用的可用来任何目的的非移民商务访问签证。 但事实上B1/B2的确只能用于普通的商业和旅游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比如F1,M1,H1等等都是允许的。虽然移民局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用于其他方面的目的,但实际操作中也没有人因此而拒签过。因此可以说这是一种允许非通用性使用的签证,因为它的使用范围很广,并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只许这么用不可那么用的签证种类。 这和中国人一贯的思维是不同的,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往往是把B1/B2看做一种特定的,有限制性的签证种类,而非一个可以包含无限种可能的开放性概念。这主要是由B1/B2的“目的分类”决定的,它把这种签证限制在了商业和度假的范围之内,这样就给大多数的中国申请人造成了错误的印象,以为B1/B2只能是这两种目的之一。 其实仔细想想的话,这个设计也是很合理的,因为在中国的申请者中绝大多数都是以普通商务和旅游为目的的,他们所涉及的目的也都差不多集中在这两类里面而已。而对于那些以其它目的入境的美国来说,B1/B2是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的,因为不管什么目的,只要你的入境理由正当,都可以获得B1/B2并且在一定期限内停留或工作,只不过以后要出境的时候得再重新以不同的签证进来罢了。 如果非要给B1/B2找一个限制的话,我想恐怕也只有它的停留期了:B1最长180天,B2最长一年时间了。但对于很多商务的人来说,一两个月内把生意做完回国也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一般假期的人来说,也足够他们到处去游山玩水了。因此,从本质上说,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签证。它们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对停留期和入境目的的不同要求上。而不管是申请还是获签,两者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