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牙属于免税项目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73号)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依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农业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取消下列项目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括种植业免征增值税。对于种植者销售自行种植的粮食,不得再适用免税规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能因为种子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措施而使纳税人免予缴纳税款。出售种子的行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考虑到从事种子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农业科技的研发机构在自身素质与经营能力上的差异以及在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同,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适用税率上可以考虑采取差别待遇。具体比例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对利用高新技术成果种植业直接进行免税的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种植业不属于免税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但不区分是否用于食用。 对于用做青饲料的玉米秸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于动物饲养的谷物、蔬菜、茶叶等农产品,进项税额不予核定,上述物品应按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从事种植业(不包括烟草)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种植业纳税人销售植物的幼苗、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费和育种材料费,免征增值税。
(二)种植业纳税人购买自用树苗(包括树木、花卉、果树、草坪),凭其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税额,准予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扣减。
(三)绿化部门从事绿化工作的职工,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对种植业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允许按13%的扣除率计算销项税额。